2023年山西太原中小學招生政策(3)
來源:網絡來源 文章作者:奧數網編輯 2023-07-01 12:17:47

5. 7月17日—7月18日,對外地小學畢業生(本市戶籍或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填報信息進行數據比對。
6. 7月22日—7月23日,對外地小學畢業生(本市戶籍或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填報信息與校對數據比對不符的信息進行現場審核。
7. 8月1日,民辦初中學校報名人數小于招生計劃的學校公布錄取名單;縣(市、區)教育局組織網上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學校進行電腦隨機派位,并公布派位結果。
8. 8月2日—8月3日,民辦初中學校為錄取學生辦理入學手續。
9. 8月4日—8月5日,縣(市、區)教育局審核民辦初中錄取結果。
10. 8月7日,給需跨縣(市、區)統籌安排學生發確認信息,登錄系統進行二次確認。
11. 8月8日—8月13日,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民辦初中學校未錄取學生、民辦小學畢業生及外地學籍返公辦就讀學生等。
12. 8月23日,全市統一發放初一新生入學(錄取)通知書。
13. 8月26日,初一新生報到,開展中小學銜接教育。
14. 8月28日,開展初一新生均衡編班工作。
太原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我市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強中小學招生入學統籌管理
各縣(市、區)要根據新型城鎮化發展和學齡兒童數量變化趨勢,加強區域內中小學整體規劃,健全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和學位預警制度,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科學精準測算區域內學位供給,對學位供給緊張的地區綜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為更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創造條件。
各縣(市、區)要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深化辦學模式改革,支持公辦優質學校通過區域內、跨區域、跨行政層級和跨學段等多種集團化辦學形式幫扶薄弱校,整體提升城鄉學校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要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加快縣域高中發展,每個縣至少建好辦強1所高中學校;要堅持教育公益屬性,壓實主體責任,鞏固規范民辦義務教育成果,辦好辦強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更好地保障適齡兒童享有公平優質的基礎教育。
二、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堅持“以縣為主、屬地管理”原則,在市教育局統籌指導下,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局和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1.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凡年滿六周歲適齡兒童少年依法進入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劃定服務片區范圍。小學入學按劃定的片區實行登記入學。初中入學一般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穩妥實施多校劃片,采取隨機派位方式入學。繼續積極穩妥地實行房產地址“學位限定”,自2021年起,原則上同一套住宅6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小學1個學位、3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初中1個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具體實施細則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制定。落實國家鼓勵生育政策,緩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難,各縣(市、區)教育局要結合本地實際,按照自愿申請、嚴格審核、穩妥推進的原則,制定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公辦學校具體實施細則。
2.嚴格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主要面向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區域以外戶籍學生(不含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學就讀且有本市小學學籍的外地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和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已轉公的公參民學校招生辦法保持不變。各縣(市、區)要嚴格調控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規模,由市教育局按市域占比統籌確定縣級總體招生規模,縣(市、區)教育局嚴格執行并報市教育局審核分校招生計劃。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在全市統一時間內,登錄“太原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系統”進行報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多胞胎子女實行捆綁搖號,家長可自愿選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派位由屬地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不得委托民辦學校自行組織。電腦隨機派位要全程錄像,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在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連續就讀滿六年且有本校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必須參加全市民辦初中招生網上報名。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錄取結果。
凡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且已簽訂協議的學生,縣(市、區)教育局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學位;參與搖號未被錄取的學生,由戶籍或學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不得擇校。
3.優化信息采集流程。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繼續推進我市小學入學“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太原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系統”,推進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實現適齡兒童入學從信息登記到錄取全流程網上辦理,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實現“入學跑零次”,對確需現場審核的要盡量實現“最多跑一次”,切實提升我市教育服務水平。
三、切實規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落實普通高中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繼續將公辦省級示范高中學校招生計劃60%的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嚴格實行招生計劃公開、考生網上自主填報志愿、網上統一錄取。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批準的招生計劃、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考生未參加2023年度中考和未在網上填報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未經統一網上錄取,一律不能進行高中新生學籍轉接;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普通高中跨區域掐尖、超計劃和無計劃招生。
四、全力保障特殊群體、特殊類型學生入學
1.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將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認真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切實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資料,優化時限要求,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不得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個別學校、單獨編班。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按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要嚴格審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就讀義務教育學校、參加中考相關資質,防止無序擇校、“中考移民”。
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落實多部門協同聯動的殘疾兒童評估鑒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輕度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接受義務教育,對中、重度殘疾兒童通過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擅自決定是否接受義務教育及具體方式,應當向所屬縣(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縣(市、區)教育局可委托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身體狀況、接受教育和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能力進行評估,確定適合其身心特點的教育安置方式。
按規定落實好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政策規定優撫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
2.各縣(市、區)教育局要結合實際制定針對陽曲縣、婁煩縣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家庭子女入學的具體條件和辦法。陽曲縣、婁煩縣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家庭在六城區居住并務工的人員,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學的,由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不得擇校。各縣(市、區)教育局要重點關注脫貧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兒童少年、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孤兒等特殊群體學生,做好組織入學工作。
3.具備寄宿條件,且符合寄宿制學校安全要求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招生范圍。具體辦法由學校提出申請并制定招生方案,于7月5日前報主管教育局審核備案。
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和太原市進山中學校面向全市小學畢業生招收小語種、航天實驗班學生,只能進行外語能力評估、航天科技素養及創新思維能力評估,不得進行其他學科測試,由學校按有利于培養外語類綜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則制定招生方案,于7月5日前報市教育局審定后執行。
4.義務教育階段國際學生可到居住地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登記,一般由居住地所在縣(市、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到就近區域內具有招收國際學生資格的學校就讀。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未經省教育廳批準,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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