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延慶幼升小、小升初入學意見(2)
來源:網絡資源 2020-05-08 13:50:30

(二)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下列非本市戶籍人員子女按本市戶籍對待:
1.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
2.區臺辦認定的臺胞子女;
3.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
4.持有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加蓋博士后設站單位公章);
5.持有現役軍人證件及部隊師(旅)級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隨軍家屬身份確認函;
6.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的持結婚證、全家戶口簿;
7.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門為其父(或母)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須自行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持表和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所屬招生范圍內的小學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三)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
1.小學入學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可申請在本區小學就讀。
(1)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填寫相關信息;
(2)提供在延務工就業證明、在延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等相關證明證件材料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后,再次進入“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確認提交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持信息采集表、上述相關證明證件材料及在京就讀證明到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系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區教委協調解決。
2.初中入學
(1)在本區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或居住,擬在本區繼續接受義務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所在小學提出申請,學生按照區教委規定的招生范圍升入初中。
(2)在本區完成小學學業的非本市戶籍畢業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內變動,到本市其他區就讀初中的,需在規定時間內持《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到區教委中教科進行登記。
(3)不是在本區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初中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在延務工就業證明、在延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等相關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后,區教委將錄入入學信息,到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系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區教委協調解決。
(四)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
同等條件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學。通過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教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形式,確保殘疾兒童能夠在公平、包容的環境中接受適宜的教育。
(五)其他特殊情況
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規范管理,嚴格審批。
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做好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教育服務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滿6周歲需入小學的,按適齡兒童戶籍或法定監護人房產所在地,在本區入學政策范圍內,根據入學意愿優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學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學生小學學籍、戶籍或法定監護人房產所在地,在本區入學政策范圍內,根據入學意愿優先安排保障。
四、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是基礎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要堅持在市教委和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管理,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規范操作,杜絕招生過程中違規現象發生。
2.加強領導,做好宣傳。區、校兩個層面均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加強對招生過程的組織管理,規范招生程序,維護招生秩序。要積極面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使學生和家長了解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基本原則、入學資格、入學程序、時間進程和工作要求,增強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各初中、小學要提前讓學生家長了解小升初及優質高中校額到校政策,明確升學預期,推進義務教育就近入學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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