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漫談:《論語》別解七則(四)
來源:網絡資源 文章作者:奧數網整理 2018-05-24 13:27:31

“誨女知之乎”
《為政》:“子曰:‘由!誨女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本章“誨女知之乎”之“知”,當今注家咸釋為知道之“知”,但問題是,就字面意思看,盡管可以把“知之”解釋為“對待知的正確態度”,但絕無“對待不知的正確態度”。
或許意識到這個問題,俞樾《群經平議》說:“此‘知’字與下五‘知’字不同。下五‘知’字皆如字,此‘知’字當讀為‘志’。《禮記·緇衣》篇:‘為上可望而知也,為下可述而志也。’鄭注曰:‘志,猶知也。’然則知與志義通。‘誨女知之乎’即‘誨女志之乎’,言我今誨女,女其謹志之也。《荀子·子道》篇:‘子路趨而出,改服而入,蓋猶若也。孔子曰:志之,吾語女。奮于言者華,奮于行者伐,色知而有能者,小人也。故君子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言之要也。能之曰能之,不能曰不能,行之至也。’《韓詩外傳》亦載其事,并與此章文義相同,而皆以‘志之’發端。然則此文‘知之’即‘志之’無疑矣。”俞說確有堅強的文獻依據,但仔細推敲起來,“志之”和“誨女知之乎”在語法結構上不可同日而語。前者是一個動賓結構,意思很明確;而后者卻兩個動賓結構(“誨女”和“知之”)并列,并不符合古漢語語法的慣例。
我們認為,從“是知也”一語看,本章是解釋什么是“智”的,故“誨女知之乎”之“知”,亦當讀為“智”,這樣本句當作“誨女知乎”。至于“之”字,則涉下文“知之”之“之”而衍。因而,本章大意為:“由呀!我教你什么是智慧吧!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這就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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