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義務教育招入學政策公布(3)
來源:網絡資源 文章作者:奧數網整理 2017-04-25 13:25:26

五、加強招生入學工作的管理
1.加強招生工作統一領導。各設區市要根據國家和省招生工作要求,出臺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指導所屬縣(市、區)科學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細化招生辦法。各地要創造條件建立統一的招生入學管理平臺,提高招生工作規范化水平。
2.強化招生政策執行情況監管。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開展招生工作檢查,主動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管,要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的信訪投訴,嚴肅查處頂風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嚴肅處理違法違規的單位或個人,并及時通報、告知社會。
3.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各地和學校要充分發揮學籍管理系統對治理擇校的基礎性、機制性作用,嚴格按照我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認真審核招收的每位學生信息,及時為學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建立、轉接學籍檔案,實現“人籍一致”,嚴禁為不符合入學條件學生建立學籍檔案。建立、轉接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后置程序,各地不得以學籍問題拒收學生。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注冊學籍,不得納入在校生統計。要借助學籍管理系統,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加強控輟保學技術監控。
4.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各地要主動協調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在招生入學關鍵時間節點,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進行正面引導。要創新宣傳形式,通過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或以新聞發布會、訪談,發放通俗易懂的宣傳材料等方式,為群眾解疑釋惑,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5.健全應急協調機制。各地要針對往年易發問題,會同相關部門健全協調機制,加強部門會商,制定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出現問題傾向要及時處理,防止積少成多、積小成大。問題出現時,要第一時間報告、協商、處理,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學生及時入學、升學。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成立應急工作小組,明確招生入學工作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報送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6.報備招生工作方案。各設區市教育局要及時匯總上報全市及所屬縣(市、區)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含小升初)和《2017年市、縣(區)秋季學期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生源情況摸底情況表》,加蓋市教育局公章后,連同各市、縣(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聯系人名單,于7月7日前報送我廳基教處,電子稿發送到基教處郵箱:jjcyj@fj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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