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經濟區2016年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見
來源:濰坊市家長幫 2016-07-07 10:10:39

2016年山東省濰坊市民辦初中學校的小升初招生工作率先開始,隨機,濰坊市經濟區2016年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見也已公布,詳情如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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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辦、各中小學: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解決城鎮普通中小學大班額問題有關事宜的通知》(魯政辦字〔2015〕152號)、《山東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2016〕4號)、《關于嚴格規范全市中小學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濰教辦字〔2016〕14號)等要求,嚴格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強化過程管理,不斷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促進教育公平,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濰坊經濟開發區2016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時間及年齡
全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工作于暑期放假后開始,8月底前全部完成。對個別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報名的適齡兒童少
年,各學校要妥善做好補報工作。民辦學校招生有關事宜,按照民辦學校招生政策要求執行。
1.招生時間:7月16—19日;
2.招生年齡:年滿6周歲(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3.其他情況:聽障、視障適齡兒童于7月5—10日到濰坊市特殊教育發展研究中心進行入學鑒定。
二、做好招生報名準備工作
(一)周密制定實施方案。各學校要結合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盡快統籌研究制定2016年招生工作方案。各學校的招生方案于6月20日前報文教局基教科備案審核后予以向社會發布。
(二)片區劃分范圍。轄區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片區嚴格按照文件要求,防止“大班額”問題。具體招生范圍見附件。
三、切實保障各類群體受教育權利
(一)做好當地居民子女入學工作。新生報名須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和房產證,小學生還需提供接種防疫證。因舊城區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學的,被征收人憑戶口簿和補償協議到現居住地或回遷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相關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學或相對就近入學。
(二)做好隨遷子女入學工作。隨遷子女入學,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居住證及居住證明、就業證明等材料,小學生還需提供接種防疫證。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統籌就近或相對就近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隨遷子女到民辦學校就讀的,按照民辦學校招生有關規定執行。確因學位限制無法滿足隨遷子女就近入學要求的,要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并說明原因。隨遷子女回流出地就學的,流出地要妥善安置。
(三)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等入學工作。各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等5部門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3〕1號),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服務。改善留守兒童教育條件,全面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完善“教師媽媽(爸爸)”等針對性關愛措施,落實好國家和省、市各項資助救助政策,確保每一名學生不因貧困、學困而輟學。
(四)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各學校要積極支持、配合濰坊盲童學校、濰坊聾啞學校做好招生工作。進一步加強隨班就讀工作,各學校要根據殘疾兒童入學鑒定和咨詢委員會的教育安置意見,合理安排隨班就讀,平等對待各類輕度適齡殘疾兒童,不得歧視,不得無故拒收;在師資、助學伙伴、資源教室、無障礙環境等方面積極創造條件,提供個別化教育與康復訓練支持。做好適齡孤獨癥兒童入學工作,具備接受普通義務教育能力的,優先安排隨班就讀;對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做好送教上門服務,并及時納入學籍管理。
(五)做好其他人員子女入學工作。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等軍人子女入學按照《濰坊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濰政聯〔2012〕1號)有關優待辦法執行;對濰坊市榮譽市民、濰坊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勞動模范等子女入學,同等條件下優先就近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或按有關政策安排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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