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最早的法典漢謨拉比法典之謎
來源:網絡 2009-07-09 07:59:56

有一句成語叫做“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比喻用對方所使用的手段來還擊對方。這個成語的起源還跟一部古巴比倫的法典有關聯呢!
為什么這么說呢?
四千年前的古巴比倫王國位于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大體位置相當于今天的伊拉克。公元前1792 年,漢謨拉比成為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是一位很有才干的國王。他勤于朝政,關心農業、商業和畜牧業的發展。他在位的四十年間,把巴比倫變成了一個強盛的國家。漢謨拉比關心人民的稅收狀況,每天要處理各種各樣的案件。由于許多人把一些很雞毛蒜皮的事情也要拿來跟 國王申訴,因此案子多的簡直讓國王應付不了。是不是有必要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法律條文呢?漢謨拉比仔細思索了許多日子。他讓臣下把過去的一些法律條文收集起來,再加上當時社會上已形成的習慣,編成了一部法典。那個時代沒有紙張和書籍,為了方便人們閱讀和參考,漢謨拉比命令把法典刻在石柱上,豎立在巴比倫馬都克大神殿里。這塊石碑高二點二五米,底部圓周一點九米,頂部圓周一點六五米。在石碑上半段有一幅精致的浮雕,刻畫的情景是古巴比倫人崇拜的太陽神———沙馬什———端坐在寶座上,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謨拉比,恭謹地站在它的面前,沙馬什正在將一把象征著帝王權力標志的權標,授予漢謨 拉比。石碑的下半段,刻著的就是漢謨拉比制定的那部法典,是用楔形文字書寫的,這種文字當時只有王室才使用。這部法典一共有二百八十二條,刻在圓柱上共五十二欄四千行,大約八千字。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漢謨拉比法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較系統的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分為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正文共有二百八十二條,其中包括訴訟手續、盜竊處理、租佃、雇傭、商業高利貸和債務、婚姻、遺產繼承、奴隸地位等條文。漢謨拉比法典比較全面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情況。在巴比倫社會中,除了奴隸主和奴隸,還有自由民。這部法典的很多條文是用來處理自由民的內部關系的。處理的原則就是我們常用的那句成語“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現在我們通常用的則是這個成語的比喻義,可是四千年前的古巴比倫則創造了它的基本義。比如,兩個自由民打架,一個人被打瞎了一只眼睛,對方就要同樣被打瞎一只眼睛作為賠償;被人打斷了腿,也要把對方的腿打斷;被人打掉牙齒,就要敲掉對方的牙齒。甚至有這樣的規定:如果房屋倒塌,壓死了房主的兒子。那末,建造這所房屋的人得拿自己的兒子抵命。
但在階級分明的社會里,“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并不是通用的處罰方式。漢謨拉比法典對奴隸主、自由民、奴隸有著不同的規定:如果奴隸主把一個自由民的眼睛弄瞎,只要拿出一定數量的銀子就可了事。如果被弄瞎眼睛的是奴隸,就不用任何賠償。奴隸如果不承認他的主人,只要主人拿出他是自己奴隸的證明,這個奴隸就要被割去雙耳。法典甚至規定奴隸打了自由民的嘴巴也要處以割耳的刑法。屬于自由民的醫生給奴隸主治病,也是膽戰心驚的。因為,如果奴隸主在開刀的時候死了,醫生就要被剁 掉雙手。
為了鞏固奴隸主的統治,法典還規定了一些更嚴厲的條款:逃避兵役的人一律處死;破壞橋梁水利的人將受到嚴厲處罰直到處死;幫助奴隸逃跑或藏匿逃亡奴隸,都要處死;如果違法的人在酒店進行密謀,店主如果不把這些人捉起來,賣酒人也要被處死。
巴比倫社會里自由民還包括租種土地的小農。他們也受著奴隸主的沉重剝削,他們每年要把收獲量的三分之一,甚至是二分之一繳給出租土地的奴隸主。法典中還規定:債務奴隸勞動三年可以恢復自由。但這僅僅是給自由民的一點小恩小惠。奴隸主逼迫一些還不起債的自由民成為債務奴隸,反過來又用這種規定來籠絡他們。
有個名叫烏巴爾!沙馬什的小農,租種奴隸主義魯姆!巴尼一小塊土地,全家人累死累活地干了一年,好不容易盼到了秋收。但是,糧食剛收上來,義魯姆·巴尼就瞪著血紅的眼睛上門逼租了。富商伊興杜姆也上門索取烏巴爾·沙馬 什這年春天向他借的五百斤糧食。烏巴爾·沙馬什交了租,還了債再交完了各種苛捐雜稅,一年的勞動成果全部付諸東流。烏巴爾·沙馬什只得把子女賣為奴隸,他本人也淪為債務奴隸。
正是依靠這部法典,漢謨拉比時代的巴比倫社會,成為古代東方奴隸制國家中,統治最嚴密的國家。但是這部法典并沒有在巴比倫遺存下來,許多人曾經試圖尋找,但并沒有發現法典的蹤影。它跑到哪里去了呢? 1901.12,由法國人和伊朗人組成的一支考古隊,
在伊朗西南部一個名叫蘇撒的古城舊址上,進行發掘工作。一天,他們發現了一塊黑色玄武石,幾天以后又發現了兩塊,將三塊拼合起來,恰好是一個橢圓柱形的石碑。當把圓柱挖掘出來的時候,考古人員發現上面刻有字跡優美的楔形文字,其中有少數文字已被磨光。但除了正面七欄已經損壞外,其余的內容基本完整。令人驚奇的是,這無意中發現的石碑,就是失蹤千年的漢謨拉比法典!
那么這部石柱法典為什么會從巴比倫“跑到”蘇撒呢?原來蘇撒也是一座五千年前的古代都城。公元前三千多年前,在今天伊朗迪茲富爾西南的蘇撒盆地有一個強大的奴隸制王國,叫埃蘭。古城蘇撒就是埃蘭王國的首都。公元前1163年,埃蘭人攻占了巴比倫之后,便把刻著漢謨拉比法典的石柱作為戰利品帶回到了蘇撒。埃蘭王國后來被波斯滅亡。公元前6世紀時,波斯帝國國王大流士上臺后,又把波斯帝國的首都定在蘇撒。那么這個石柱法典便又落到了波斯人手中。
那么發掘出來的圓柱正面七欄已被損壞,又是怎么回事呢?原來,埃蘭國王打算在圓柱正面刻上自己的功績。可是,在毀去原來的字跡后,不知為什么并沒有刻上新字。 現在,這件稀世珍寶收藏在巴黎的盧浮宮博物館。圓柱上被涂毀的七欄文字,可以根據后來發現的漢謨拉比法典的泥版文書進行校補。在考古學有更新的發現之前,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石柱法典仍是世界上現存的一部最古老最完整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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