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不滿電腦派位狀告市教育局 法院駁回其訴求
來源:廈門商報 2007-10-31 09:57:05

2007年7月,12歲的小黃從松柏小學畢業(yè),并參加2007年初中招生電腦派位。7月3日,經(jīng)電腦派位,他被派入蓮花中學就讀。小黃說,蓮花中學離他家很遠,每天花在路上的時間很長,影響了他的學習和休息,也不利于教師開展家訪活動,同時還增大了未成年人的安全隱患。
他認為,市教育局今年5月9日印發(fā)的《廈門市2007年小學畢業(yè)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見》明確規(guī)定了“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而教育部門舍近求遠地將他派位至蓮花中學,恰恰違背了這一原則。他多次要求其重新派位至松柏中學,但均遭到拒絕。他請求就近入學。
而市教育局辯稱,教育部門安排小黃在蓮花中學就讀,符合“就近入學”的原則。《2007年小學畢業(yè)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見》明確:“島內(nèi)小學畢業(yè)生就近入學的實現(xiàn)途徑是劃片電腦派位”“在片區(qū)內(nèi)就學即為‘就近入學’”。可見,小黃被安排在片區(qū)內(nèi)蓮花中學就學,符合“就近入學”原則。小黃的訴求僅考慮他個人在離家最近的學校就學,是對“就近入學”原則的曲解,同時也會破壞現(xiàn)行對所有學生均公平合理的“就近入學”制度。
小黃在蓮花中學就讀,是否符合“就近入學”的原則?法院認為,每個學生都在離住所最近的學校入學,固然是最理想的;但是,在當前教育資源分布不均衡的情況下,采取“劃片招生、電腦派位”的方法,一定程度上能夠保障所有學生在整體上實現(xiàn)就近入學,符合“就近入學”原則。此案中,教育部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程序公開、合法,并無不當之處。至于小黃認為派位結果導致他到較遠的中學入學,這屬于合理性問題,法院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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