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校何以“名亡實存”?
來源:人民日報 文章作者:賀林平 2007-05-18 12:03:17

“那還好啦,我聽說有的學校開價就8萬呢。”
5月12日至14日,是廣州市越秀、荔灣、海珠、天河4區小學招生報名的日子。雖然國家早就明令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但3天時間里,記者走訪了多家小學,發現家長們口中討論最多的,仍然是贊助費、捐資助學費、轉學費等話題,有些家長還互留了聯系方式,方便有新信息互相通知。
“贊助”有行情 交錢才“轉學”
高額擇校費已成潛規則
按照國家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要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禁止招收跨區擇校生。廣東省也早就出臺規定,嚴禁巧立名目收取與招生掛鉤的贊助費或捐資助學費。每學期開學前,廣東省教育廳等各級教育部門,都會重申這一規定。
但是,名義上已經消亡的擇校費和擇校現象,實際上在相當大范圍內仍然存在。此次報名,就有不少家長放棄了所在地段內小學,讓孩子跨區“轉學”,而“轉學”的代價,就是數萬元不等的“自愿捐資助學費”。
5月12日下午,朝天小學的“轉學生交表處”還是一條長龍,這是該校專門為非地段生設置的報名點。記者了解到,每個跨區非地段生都要填寫由越秀區統一印制的“越秀區小學一年級新生轉學申請表”,表上除了正常的學生資料,最下面還有“自愿捐資助學說明”。當有家長問及該填多少數額時,被老師告知“以自愿為原則,金額不限”,“那如果需要轉學的孩子太多怎么辦?”“那就看你家小孩聰不聰明了。”
“還不是誰給的錢多誰的孩子上!”一位袁姓女士私下告訴記者,“我準備填5萬元,可我怕人家填得更多,因為想讓孩子跨區的人太多了”。她說,小學“贊助費”、“轉學費”等師出無名,學校也不敢明碼標價。但記者從一些小學老師那里了解到,不同等級的學校,收取贊助費的標準是不同的,在越秀區,省一級小學是4萬元,市一級為3萬元。家長們對贊助費的行情也“心中有譜”。記者在越秀區某名校門口,隨機問了幾位家長,他們報出的價位都差不多。
不交捐資助學費,就別想進這些學校讀書,這已經成了一種潛規則。有學校甚至把“底牌”告訴門衛,如果有家長來咨詢擇校,就給一個干脆價4.5萬元;而有的名校,由于師資優秀,在外語教學方面有特長,價位已上漲到8萬元了。
“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收費水漲船高卻很少遭投訴
所謂的“自愿捐資助學”實質上就是擇校費,這一點,接受采訪的家長都很清楚。據了解,廣州市教育局和市物價局每年都要針對中小學校亂收費進行監察,監察的重點包括違反規定將捐資、贊助、建校等費用與招生入學掛鉤等。但據一些名校負責人反饋,他們至今沒有收到過有關家長投訴贊助費的個案。
一名正忙著給孩子填資料的張姓家長嫌自己地段里的小學不夠好,打定主意要讓孩子轉到另一所省一級學校。盡管要多付一大筆錢,他覺得有點心疼,但反復考慮后,還是覺得應該盡力讓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他說,之所以不舉報贊助費,是因為一旦學校受到教育部門徹查,家長在得到退款的同時,自己的孩子也無法繼續就讀了。
據了解,由于家長們普遍存在“孩子只生一個,教育是件大事”的想法,在經濟承受得起的情況下,他們大多會積極尋找機會讓子女進一所好學校。因此,愿意掏錢擇校的家長不在少數,尤其是高收入家庭在這方面更舍得支出。但有名的學校就那么幾所,水漲船高,這些學校就用高收費來控制招生人數。即使這樣,想掏錢進去的人仍然絡繹不絕。一名家長告訴記者:“有什么辦法?這叫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家長無奈,專家憂心
縮小學校間差距是關鍵
采訪中,有教育界專家表示,雖然政府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取擇校費,但在當前教育資源不均衡,難以簡單地憑一紙禁令消滅擇校現象。“消除擇校的根本途徑,是給予每個學校公平且充分的公共財政投入,盡快縮小學校之間的差距。”廣東省政協委員孟浩認為。
對此,廣東省早在2005年8月就發出通知,于當年內全面停止了實施10多年的義務教育“等級學校”評估,而代之以規范化學校建設,通過調整學校布局,改造薄弱學校,逐漸將各校條件拉平。但停止評級后,政府并沒有給原先評出來的一批“省一級學校”、“市一級學校”等摘牌。在家長心目中,等級學校的余威猶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長無奈地表示,目前知名學校的師資力量和教學水平確實高出其他學校一大截,收取一定的贊助費也可以理解,頭疼的是有些學校收費不在明處在暗處,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他甚至建議,既然擇校費“名亡實存”,不如索性徹底公開,這樣,學校收得在理,家長也交得明白,只要最終能選個好學校,家長也就知足了。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孫云曉認為,擇校風使升學制度由原來的“分高者上”成為變數很大的“綜合考量”,其中包括分數,也包括家庭經濟實力和社會關系。對于富裕的家庭來說,交上高昂的擇校費,意味著能享受到優質的教育資源;而對于貧困家庭來說,則面臨著借債上學。這種情況有悖教育的公平性原則。
也有部分家長和讀者表示,像廣州市這種“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擇校,是對現行教育公平政策的違背,既加重了家長負擔,又成為腐敗的誘因,有關部門必須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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