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一人限報一所民辦校
來源:中國徐州網-彭城晚報 文章作者:李小委 2007-05-09 14:15:39

徐州市教育局負責人詳解小升初及中考政策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可到暫住證所在地公辦學校報名
也可以到民辦學校報名,相關學校不得拒收,不得收取借讀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
■新聞提示
備受考生和家長關注的2007年小升初和中考方案都已出臺。昨日,記者就家長和考生較關心的小升初和中考政策中的一些變化及與去年政策的比較,采訪了市教育局負責人。
小升初:招生政策五個方面的調整
1、市區小學畢業生在選擇熱點民辦初中時,只能在擷秀、樹人、新世紀、西城四所學校中,選報其中的一所,多報則取消其當年參加電腦派位的資格。
前幾年市區學生在選擇民辦初中時,是可以多選的,學生家長為了增加電腦派位成功的幾率就把幾所民辦學校都報上,這樣使得擷秀中學、樹人中學報名人數均在6000人以上,新世紀中學、西城中學在4000人以上,其實市區小學畢業生選擇民辦學校的人數就是這六七千人。
學生的重復報名造成了市區熱點初中報名的虛高,給社會造成的擇校熱愈演愈烈的假象。同時,有一些學生被幾所學校同時派上,而他們只選擇了一所,這就造成了空頭現象和退費糾紛。
今年,市教育局規定小學畢業生只能限報一所民辦學校,就能有效地解決以上問題,同時大大提高報名學生派上的幾率。但是,學生擇校的范圍變小了,學生家長需更加慎重地加以選擇,市教育局將加大這方面的監管力度。
2、參加電腦派位的民辦初中,其電腦派位外招收的學生,在中考時不享受指標生待遇。
我市民辦學校在通過電腦派位招收外,可以自主招收部分學生,這部分學生相對于通過電腦派位進入的學生,是享受特權的。
指標生是指在高一招生時,像一中、三中這樣的四星級高中要把他們招生計劃的30%―50%拿出來,按一定的辦法分配到市區各公、民辦初中。民辦學校電腦派位外招收的學生不享受指標生政策,其目的主要是降低熱點民辦初中的擇校熱,有利于推進我市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
3、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入學要求更加簡潔、具體。
一是減少了報名材料的數量,今年到我市務工就業的外來人員子女入學報名時,與去年相比,市教育局減去了租房協議這一材料要求,使得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報名時手續更加簡化。
二是對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的要求更加具體。文件規定:“凡具備條件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由其父母在規定時間內,既可以到暫住證所在地公辦學校報名,也可以到民辦學校報名,相關學校不得拒收,并不得收取借讀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
如施教區內公辦學校招生計劃確已完成,則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就近分流到未完成計劃的公辦學校,不收取借讀費;如自愿跨施教區到公辦學校就讀,則應繳納借讀費;如到民辦學校就讀,則繳納與本市居民子女相同的費用。”
這些規定,一方面防止外來務工人員過度集中選擇在熱點學校周圍租房居住,增加熱點學校的升學壓力,另一方面,又給外來務工人子女入學采取合理分流的措施,既保證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又減輕了熱點學校的升學壓力。
4、公辦中小學不得跨施教區招生,不得以擇校名義收取費用。
一些熱點公辦學校跨區招生,一方面使其班額過大,學校管理難度增大,優質資源被嚴重稀釋;另一方面使得薄弱學校生源過少,教育教學資源閑置。同時,少數熱點公辦初中跨區招生,往往存在亂收費的行為,不同程度地損壞了教育形象。
公辦中小學不跨施教區招生,可以給薄弱學校留下更多的學生,有效發揮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均衡發展,也可以減少教育的亂收費現象。
5、學生家長在報名時若與學校發生糾紛,由原來的學生家長到市教育局申訴變為由學校匯總上報教育局裁定。
前幾年在招生時,如果學校與學生家長發生糾紛,都是學生家長拿著材料到教育局來申訴,人數多,秩序亂,一是耽誤了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二是學校不能及時執行教育主管部門的裁定,家長兩邊來回跑,會產生諸多怨氣。
今年開始,一旦發生糾紛,則讓學校統一匯總后上報到教育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坐到一起,根據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協商,更有利于學校與主管部門之間的溝通,及時解決學生家長提出的問題,減少學生家長來回跑的次數,有利于維護教育的形象。
小升初:與去年相比有三個相同點
1、繼續堅持“免試、劃區、就近入學”的招生原則。
2、繼續堅持熱點學校電腦派位招生的原則。
3、繼續堅持以房產證為主確定施教區的原則。
中考招生:擴大熱點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比例
市教育局負責人稱,今年中考招生政策明確規定,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計劃招生17.02萬人。其中,普通高中學校計劃招生7.50萬人,各類職業技術教育學校計劃招生9.52萬人。高中階段教育入學率為92%。市區高中階段教育計劃招生1.56 萬人,高中階段教育入學率為99%。
第一,逐年擴大熱點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比例,逐步完善指標生錄取辦法。今年,徐州一中、徐州三中、徐州高級中學和徐州三十六中分別將其在市區招生計劃的45%、40%、30%、30%作為指標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按照初中畢業生人數分配到市區各初中學校。從2007年起,實行電腦派位的初中學校招收的非電腦派位入學的新生,初中畢業報考上述學校時不參與指標生分配。
各縣(市)、區熱點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的比例及分配方案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參照市區的辦法制定。其中,豐縣中學、沛縣中學、銅山縣鄭集中學、睢寧中學、邳州市運河中學、新沂一中、徐州七中的指標生比例不得低于本校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30%。
第二,進一步擴大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權。民辦普通高中可將招生計劃的50%用于自主招生。
第三,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 (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政策,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市區公辦高中擇校生的比例分別為:徐州一中擇校生的比例不超過當年高中實際招生人數的30%,其余學校擇校生比例不超過當年高中實際招生總人數的20%。
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校中校”,民辦學校要嚴格落實“四獨立”,嚴禁公、民辦學校學生混校上課、混合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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