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初中測試引發公辦效仿
來源:錢江晚報 文章作者:徐瀾 2007-05-08 10:57:24

文瀾中學,一所家長心目中公認的好民辦,校長任繼長是全國知名校長、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連日來接到無數家長請求搖號報名的電話,昨天他打破一貫的沉默,就一些敏感的擇校話題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
問:任校長,聽家長反映,從3月開始,就有初中陸續在進行針對小學畢業生的招考面試,前幾年民辦初中盛行,今年公辦初中也跟進,有些小學把孩子的初中報名表提前收交對口的公辦初中,以防止優秀生去參加民辦搖號,這是今年新出現的現象,您怎么看待?
答:我也聽說了,以前是民辦之間趁搖號搶生源,現在公辦提前介入競爭,目的都是想提高辦學質量,打造杭城初中教育品牌,就提升教育品質來說,這并不是壞事。但我覺得這場競爭不是和諧相處,而是火藥味甚濃。比如,我研究了2004年4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條例”第二、第六和第二十七條對民辦學校這樣定位:“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可以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各級各類民辦學校(財政性經費是指財政撥款、依法取得并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財政性資金)。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與公辦學校相分離的校園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實行獨立的財務會計制度,獨立招生,獨立頒發學業證書。民辦學校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可以自主確定招生的范圍、標準和方式。”作為文瀾這樣的民辦初中受這一法律的保護。
問:您援引法律條文,是否想對最近盛傳的文瀾在應屆小學畢業生中搞測試作出回應?
答:其實我校并沒有大規模搞測試,但像你開頭所說的,熱門民辦和公辦學校都在陸續組織類似的測試,規模大小不同而已。我只是替民辦學校說出共同的心聲,1、我們沒有占用國家公共財政經費與設施,而是自謀出路,自籌資金,但現在眾多民辦學校校長感到無形中在卡民辦,沒有得到支持鼓勵,沒有形成多種辦學形式共存、和諧相處、共同發展的局面;2、既然《條例》明確規定民辦可以自主確定招生范圍、標準和方式,那么在服從派位的條件下,面試一下,規勸一下不適合住校的,不適合文瀾在長期辦學中形成的自己的文化、自己的辦學標準的個別學生,有何不可?
問:現在公辦初中搞測試,收報名表,分實驗班,從這些學校的利益來講,也想招到好生源,加強公辦力量。
答:我也做過公辦校長,體諒公辦學校難處。公平這碗水確實很難端平,現在升學方式有通過搖號的,有通過考試的,有通過學區銜接的,家長們在這些選擇面前往往會得升學恐慌癥,學校之間關系也變得緊張,不得不訂出地方保護主義的土規矩,形成升學市場的混亂。苦惱的是家長,破壞的是孩子的身心健康,他們從小學五年級開始就不斷在搞應試培訓,在選拔,在排名。我希望競爭是公平的,都要納入有法可依的范圍,一己私利的條文和長官意志都沒有法大,教育界人士和民辦學校的校長們,更應該認真學法,依法辦學;我希望看到各種辦學形式和諧共存,大家都為“學在杭州”營造積極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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